克劳馥庄园的归属:一个法律层面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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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古墓丽影:崛起》遗留问题:遗嘱执行人(劳拉她舅)是哪根葱?凭什么跟遗产继承人(劳拉)争夺庄园?
作者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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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TombCrow |
发布时间 | 2019-08-19 |
发布于 | 微博(@古墓丽影INFO) |
内容关于 | 文化探秘,崛起 |
前言
在《古墓丽影:崛起》的庄园DLC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归属问题悬而未决的庄园。劳拉的舅舅阿特拉斯·德莫内作为遗嘱执行人,向劳拉对庄园的所有权发起了挑战。
不知大家会不会产生这个疑问:遗嘱执行人是哪根葱?他凭什么跟正牌的遗产继承人争夺庄园?——这也是当初我对《崛起》的庄园DLC第一想探讨的问题,只不过文章坑到了现在而已。
注意:游戏中应适用英国法,但讨论英国法不是作者能力所及,所以本文仍然以中国法为基础进行探讨——要知道“外国法的查明”从来就是吃力不讨好的活。读者可以这么理解:在很多时候,法律的基本理念是相通的,所以差别不重要,其实是因为作者不知道。
占有与所有权
你对克劳馥庄园的占有……
占有和所有,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所有权是一切财产权利的根基,其他权利在此基础上派生。而占有只是对财产的实际掌控的状态,它完全对抗不了所有权。
比如,房东拥有房屋,房客只是实际占有房屋。这也是为什么截图中虽然英语使用了“ownership”,却还是被固执地翻译成了“占有”#作者注——我想,当时劳拉的舅舅应该是不会承认劳拉“拥有”这座庄园的;再者,如果庄园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于劳拉,舅舅根本没有资格剥夺她的所有权。(你能想象你的管家要把你从你的房子里赶出去吗??)
在物权领域,所有权是王,是一切其他权利的基础。拥有财产所有权的人才有权决定财产如何处置。具体到劳拉这个案例,劳拉的父母是庄园曾经的主人,无论劳拉和舅舅如何争来斗去,最终决定庄园命运的,决定劳拉究竟能不能继承这座庄园的,那只能是劳拉父母的意志——他们究竟是要把它作为遗产,交给劳拉继承,还是另有处分。
通常的理解,自己的财产总要留给自己的后人。但这未必是最佳的选择。比如庄园在劳拉手里,不是大厅开天窗就是隔三差五闹次鬼。
于是,相比采用继承的方式,不少有钱人更倾向于为自己的子女设置信托或基金,指定遗产执行人来掌管财产,免去后代的理财困扰,也免得家业被劳拉这样的败得一干二净。
遗产继承人
你父亲……没有遗嘱……
没有遗嘱,遗留下的财产应该是很好分配的,就是给法定的遗产继承人。
相对遗嘱执行人,遗产继承人是个大多数人都熟悉得多的概念,所以不妨先拿它开刀。
遗产继承制度很容易理解——通常情况下,人死了,他的遗产就由继承人继承。然而,不通常的情况下呢?“不通常”的情况有很多,这里只举一个劳拉面临的情况——父母一方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留下的这些说不上遗产的“遗产”又该如何?
相比劳拉这样翻箱倒柜找遗体顺遗物翻遗嘱,其实有个更简单也对她更有利的方法,这就涉及到“宣告死亡”制度。
相关的内容在一篇说电影《源起之战》的文章里写过了,传送门:乱侃电影《源起之战》:劳拉签了啥。
遗嘱执行人
你的父母指定我担任遗产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遗产执行人,是源自英国法的概念,这一角色与同样源自英国的信托体系密切相关。(未完待续)
关于“ownership”的补充
作者注
英语 owner 不必然表示“所有者”,例如海事海商领域“shipowner”不一定就是“船舶所有人”,它也可能是二船东等经营者和管理者。法语里 shipowner 对应的概念也是 armateur (出租人),而不是 propriétaire(所有者,所有权人)。中国船东协会(China Shipowners' Association)的成员,也包括了“商船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
但是英语的 ownership 在物权法范畴内是否也和海商法的 shipowner 一样存在变通的理解,我就不知道了。这里翻译为“占有”,纯粹是从法律概念的角度,而不是对英语的解释。
“法师”补充
微博网友@呱呱阿六(微博)补充:严格来讲不动产法上的ownership只是一种权利归属的概念x但是动产法上的ownership可以等同于大陆法的所有权。论文可以参见吴一鸣老师的《英美物权法之大陆法解读》↓
脚注
- ↑ 来自网络梗:「法」和「律」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律师」不叫「法师」?
因逆反心理,很多人还是把法学生或律师戏称为“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