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老板那么愤怒
原来刚才我加班搞的东西是针对客户上级公司的法律顾问出的针对我们出具的法律意见的意见的意见的一部分……
从他们的行文看,我估摸着对方大概在暗笑我们信息闭塞,字里行间在暗指我们守着老黄历不晓得新形势,但其实是他们对我们这个领域太过陌生,不了解它的特殊性,不知道新形势不适用于这个需要交给专门法院去审理的专业领域。从他们提的对我们的几点意见来看,专业案子,交给非专业的律师来做,恐怕会好惨的(除非对方也没请专业人士,而且这种事情还真不鲜见orz)……大概真是好多人感慨过的,我们这个领域太专业,一般人就算是学法律出身的也不容易入门。
不过我觉得这个领域最有乐趣的一点就是,不断需要接触各种奇葩的事故和五花八门的物件,然后不断地需要查阅和恶补各学科的知识。庭上最好玩的事情就是盘问鉴定人员和专家证人这种事情我才不会说咧。
陈年旧评分割线(评论顺序 ↑)
为了头像改名中:新形势是什么?求科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