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将死
于娟曾说,与她同回上海的有限的几个同学,虽都是年纪轻轻,已经有三人染上重症。
其背景是上海的癌症发病率越来越高。
对此我也深有感触。
身边罹患癌症的一个接一个,这些年陆陆续续,走了也有一大半了。
这还没把不明原因或因急性病发作而猝死的给算进去。那个“不明原因”曾让人对法医这一行的职业水准产生怀疑,但家属不让解剖,法医也是无能为力的。
相比之下,猝死这一痛快淋漓的死法对周围的人产生的冲击,还是不如绝症那样让你看着一个好端端的人或快或慢地被推向死亡。
于娟大致说过,“癌症让人活得更明白,虽然可能已经太晚了”。这话从反面来看也是绝对成立的,没有走到这一步的,任你好说歹说,乃至忍着病痛码了一堆字希望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去警醒他们,他们照例我自岿然不动。
比如,在对旁人生生死死的感慨中,我就看到一种很奇特却又很流行的逻辑,嘴上感叹“身体最重要”,但既不去考虑如何强身健体,也不是如于娟病入膏肓时所说,(既然无法控制生命的长度,那么就)去拓展生命的宽度和深度。
那种我所认为的奇特的逻辑,是说人生充满了风险,因此要有充分的储备去应付突如其来的灾难。其储备无非是“二”:一为金钱,二为家庭。
我觉得这逻辑古怪,是因为我看不出有钱有家和得不得癌症或者死不死有什么关联,人打从出生开始就在奔着死亡而去,任你腰缠万贯一掷千金,或是妻妾成群儿孙满堂,时候到了还是得死。有钱可能会支撑一个绝症患者多活一阵子,有家可能在病榻上不至于无人照应,但于娟就说“钱买不来健康和寿命”,“名权利没有一样可以对抗癌症”。我也一直记得一个跟癌症打了五年交道的病人在化疗时说的,“独立是人之根本”,虽然每个人都只能“在对他人的依赖中获得自我独立”。
很多人都知道,只有身体是“自己”的,意志也唯有靠自我去支撑,但落实到具体的生死感悟中,又变得浑然忘“我”,变得要有寄托要有依靠了。越是觉得死亡很可怕,越是觉得抱团能取暖。前些年有个单身女律师因为癌症晚期而匆匆过世,于是所里的单身同事中掀起了一股相亲热潮。莫名的恐慌,在其他地方可以,在律所就说不过去了,因为搞法律的无论如何是要讲逻辑的,于是逻辑就出炉了:她一个人住,所以没有发现自己身体的异样,如果她有老公,说不定会更早发现她脸颊的肿块,发现得早了,说不定就不会晚期,不会晚期,说不定就不会死了,就算要死,说不定也不会死那么快了。这逻辑很不成逻辑,实际上无非是心态上的恐慌——死亡与意外阴森可怕,要抱团,抱团可取暖。
事实上,我恰恰讨厌抱团。拖家带口死起来也是拖泥带水,远不如一个人走得干干净净。多年前未经生死的我这么认为,到今天看过了一桩桩人间惨剧,我还是这么认为。有人曾总结说“你特别怕麻烦别人”,我想大概的确是这样。几个月前我还一本正经跟好友说过,遗体捐赠是个好东西。其中的一个理由,就是后事交给机构包办,省得麻烦亲友给你料理,死人折腾活人。朋友觉得,虽然后事是麻烦,但骨灰和坟墓这种留给生者的纪念是必要的。我想我大概是看坟看墓看遗迹太多了,觉得为一小撮骨灰郑重其事地买块地毫无必要,因湮灭是必然之事。每每给家里长辈上坟,我就在大逆不道地想这些离经叛道的东西,然后发现自己越来越没人性。
托那些喜欢质问我“老了怎么办”“遭遇人生打击怎么办”的亲戚们的福,我对自己有朝一日半身不遂或卧床不起做足了心理准备,顺便把身后事也想好了。另外,人生终究要追求什么,我想我也明白了。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为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老、病、死忧心忡忡,乃至觉得应该放弃自己的生活追求去抵御这些东西。“死”是无法抵挡的,“生”才在自己手中。死而无憾,才是对得起自己的人生。
我应该是没法死而无憾了,我人生唯一的遗憾,虽算得莫大的遗憾,但也纯属自作自受,没什么可抱怨的。退而求其次的我,跟人说过,如果有什么事,让你觉得为此送命也无所谓,那也值了。说得文艺点,是过一种为自己的某种追求而奋斗的人生。初中时候看到《浮士德》的片段,对魔鬼对浮士德的讥讽印象极深,数学课上呆呆想了一节课,那段“一生奔忙何益,到头终究眼闭”差点让我拍案叫绝。至于浮士德死前对“美妙的时光”的颂扬,那会儿可真觉得是“蠢话一句”。但现在回头看看,才发现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不明白浮士德这种在有限的人生里萌发“时光停驻”的愿望以及表达对“人生印记”的骄傲的,才是真正活过的人。
有些人就活得很明白,但总是很容易被认为是糊涂。于娟的勉勉强强算得上“同事”的“爆红网络”的陈果,身为小小的复旦讲师一枚,却牛哄哄地公开表示不屑于为了教授副教授职称削尖脑袋往里钻去虚耗光阴,于是那些为了教授副教授职称削尖脑袋明争暗斗的,就闷哼一声,然后来一句我无比熟悉的预言:“她将来会后悔。”至于他们那个感叹“我何苦那样辛勤地做蝂捊”的于娟同事所说的“名利权情,没有一样不辛苦,却没有一样可带去”,全然不当回事了。《好了歌》和《葬花词》是我中考完了看《红楼梦》时印象最深的内容,深到过目不忘,并以此过目不忘之能深深刺激了我高中时代的同窗。真没白瞎了我的记忆力,我发现即使身边的人一个个撒手人寰,告诉你很多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坚强如于娟者也留下了对生命的感悟,但忙忙碌碌的“未卜侬身何日丧”的生者却仍然在《好了歌》里兜兜转转。
今天去探望的病人气色很不错,因她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别人都知道她没几个月能活,唯有她自己不知道,这种事情我反而觉得挺残忍。想起于娟也写到过,她的病友很少知道自己的病情,像她那样亲自和医生探讨自己还能活两年还是一年半的,是稀有动物。但也因此,她有机会反思自己的人生,写下或许对大多人其实并没有作用的死亡日记。
其背景是上海的癌症发病率越来越高。
对此我也深有感触。
身边罹患癌症的一个接一个,这些年陆陆续续,走了也有一大半了。
这还没把不明原因或因急性病发作而猝死的给算进去。那个“不明原因”曾让人对法医这一行的职业水准产生怀疑,但家属不让解剖,法医也是无能为力的。
相比之下,猝死这一痛快淋漓的死法对周围的人产生的冲击,还是不如绝症那样让你看着一个好端端的人或快或慢地被推向死亡。
于娟大致说过,“癌症让人活得更明白,虽然可能已经太晚了”。这话从反面来看也是绝对成立的,没有走到这一步的,任你好说歹说,乃至忍着病痛码了一堆字希望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去警醒他们,他们照例我自岿然不动。
比如,在对旁人生生死死的感慨中,我就看到一种很奇特却又很流行的逻辑,嘴上感叹“身体最重要”,但既不去考虑如何强身健体,也不是如于娟病入膏肓时所说,(既然无法控制生命的长度,那么就)去拓展生命的宽度和深度。
那种我所认为的奇特的逻辑,是说人生充满了风险,因此要有充分的储备去应付突如其来的灾难。其储备无非是“二”:一为金钱,二为家庭。
我觉得这逻辑古怪,是因为我看不出有钱有家和得不得癌症或者死不死有什么关联,人打从出生开始就在奔着死亡而去,任你腰缠万贯一掷千金,或是妻妾成群儿孙满堂,时候到了还是得死。有钱可能会支撑一个绝症患者多活一阵子,有家可能在病榻上不至于无人照应,但于娟就说“钱买不来健康和寿命”,“名权利没有一样可以对抗癌症”。我也一直记得一个跟癌症打了五年交道的病人在化疗时说的,“独立是人之根本”,虽然每个人都只能“在对他人的依赖中获得自我独立”。
很多人都知道,只有身体是“自己”的,意志也唯有靠自我去支撑,但落实到具体的生死感悟中,又变得浑然忘“我”,变得要有寄托要有依靠了。越是觉得死亡很可怕,越是觉得抱团能取暖。前些年有个单身女律师因为癌症晚期而匆匆过世,于是所里的单身同事中掀起了一股相亲热潮。莫名的恐慌,在其他地方可以,在律所就说不过去了,因为搞法律的无论如何是要讲逻辑的,于是逻辑就出炉了:她一个人住,所以没有发现自己身体的异样,如果她有老公,说不定会更早发现她脸颊的肿块,发现得早了,说不定就不会晚期,不会晚期,说不定就不会死了,就算要死,说不定也不会死那么快了。这逻辑很不成逻辑,实际上无非是心态上的恐慌——死亡与意外阴森可怕,要抱团,抱团可取暖。
事实上,我恰恰讨厌抱团。拖家带口死起来也是拖泥带水,远不如一个人走得干干净净。多年前未经生死的我这么认为,到今天看过了一桩桩人间惨剧,我还是这么认为。有人曾总结说“你特别怕麻烦别人”,我想大概的确是这样。几个月前我还一本正经跟好友说过,遗体捐赠是个好东西。其中的一个理由,就是后事交给机构包办,省得麻烦亲友给你料理,死人折腾活人。朋友觉得,虽然后事是麻烦,但骨灰和坟墓这种留给生者的纪念是必要的。我想我大概是看坟看墓看遗迹太多了,觉得为一小撮骨灰郑重其事地买块地毫无必要,因湮灭是必然之事。每每给家里长辈上坟,我就在大逆不道地想这些离经叛道的东西,然后发现自己越来越没人性。
托那些喜欢质问我“老了怎么办”“遭遇人生打击怎么办”的亲戚们的福,我对自己有朝一日半身不遂或卧床不起做足了心理准备,顺便把身后事也想好了。另外,人生终究要追求什么,我想我也明白了。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为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老、病、死忧心忡忡,乃至觉得应该放弃自己的生活追求去抵御这些东西。“死”是无法抵挡的,“生”才在自己手中。死而无憾,才是对得起自己的人生。
我应该是没法死而无憾了,我人生唯一的遗憾,虽算得莫大的遗憾,但也纯属自作自受,没什么可抱怨的。退而求其次的我,跟人说过,如果有什么事,让你觉得为此送命也无所谓,那也值了。说得文艺点,是过一种为自己的某种追求而奋斗的人生。初中时候看到《浮士德》的片段,对魔鬼对浮士德的讥讽印象极深,数学课上呆呆想了一节课,那段“一生奔忙何益,到头终究眼闭”差点让我拍案叫绝。至于浮士德死前对“美妙的时光”的颂扬,那会儿可真觉得是“蠢话一句”。但现在回头看看,才发现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不明白浮士德这种在有限的人生里萌发“时光停驻”的愿望以及表达对“人生印记”的骄傲的,才是真正活过的人。
有些人就活得很明白,但总是很容易被认为是糊涂。于娟的勉勉强强算得上“同事”的“爆红网络”的陈果,身为小小的复旦讲师一枚,却牛哄哄地公开表示不屑于为了教授副教授职称削尖脑袋往里钻去虚耗光阴,于是那些为了教授副教授职称削尖脑袋明争暗斗的,就闷哼一声,然后来一句我无比熟悉的预言:“她将来会后悔。”至于他们那个感叹“我何苦那样辛勤地做蝂捊”的于娟同事所说的“名利权情,没有一样不辛苦,却没有一样可带去”,全然不当回事了。《好了歌》和《葬花词》是我中考完了看《红楼梦》时印象最深的内容,深到过目不忘,并以此过目不忘之能深深刺激了我高中时代的同窗。真没白瞎了我的记忆力,我发现即使身边的人一个个撒手人寰,告诉你很多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坚强如于娟者也留下了对生命的感悟,但忙忙碌碌的“未卜侬身何日丧”的生者却仍然在《好了歌》里兜兜转转。
今天去探望的病人气色很不错,因她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别人都知道她没几个月能活,唯有她自己不知道,这种事情我反而觉得挺残忍。想起于娟也写到过,她的病友很少知道自己的病情,像她那样亲自和医生探讨自己还能活两年还是一年半的,是稀有动物。但也因此,她有机会反思自己的人生,写下或许对大多人其实并没有作用的死亡日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