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
“案犯”是个已经摒弃不用的称呼,只是这个旧时代的称呼还是比较适合这个疑似旧时代体系的体系。
当年震惊全国的徐某杀母案发生在浙江金华。我大学时候从金华来的同学还说,认识徐的都说他是个乖孩子,怎么都不敢相信他会杀人,还是杀了自己的母亲。杀了之后还若无其事的参加考试……
徐被关押在杭州,我们是学法律的,所以经常有机会去探望。
很清秀的小伙。
很多“案犯”都是很让人吃惊的:他怎么会犯事?!
在南特的时候,房东说以前南特也有一幢震惊全市的灭门杀人惨案。凶手一样是个“好孩子”,认识他的人都不相信他会是个冷血杀手。
房东说,其实罪犯很少是十恶不赦的……
很多时候只是会让人很无奈,他们偏偏做出不理智的选择,害人害己。
我们老师也曾不无心痛地说起一位师兄,据说是个很优秀的人。一次口角中他杀死了自己的女友。杀了之后他没有潜逃,而是去旅行了……说是兑现和女友的承诺,只是现在只能“背着她的亡灵”同旅……他没有任何反侦查、畏罪潜逃、自首的意思,抓到后,枪毙。
刑法学了一年,那时候经常看案子。
结论是做刑事的律师会神经衰弱的……
我对朋友的博客都不太看,不过小炸的博客我倒是经常会看。办案记录是我的最爱。
【想要救一个杀了一个人的人,只是觉得他不到死刑的份.估计法援的案子这么会找事,法官会说我是背时鬼.
管他呢.做自己的.
明天开始去丽水,打算偷偷去现场查看,同事说注意安全,小心村民群殴你,因为据说好多村民联名上书要求处死罪犯,罪犯是个残疾人,拒他们村里人说驼背的人心恶.愚昧.
只是长期欺压下的反抗,只是我们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而像他那样的,除了用蛮力发泄又能怎么办.他只是反抗,并无杀人的意思.
对自己说,要客观,还是客观地来做这个案子.】
【06 年总共在我手上的死刑犯有个5个,2个死翘翘了,3个还未判。估计很危险啊。都是提供法律援助的,朋友说这些人都该死,但是我还是觉得他们有生的权利,我们判决他们死刑跟他们杀死其他人,都是剥夺他人生命,其实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生命的。我想我是支持废除死刑的。如果,那3个也死了,我估计也不想去援助了,形式而已,不去也罢。】
【突然得知,一个法援的人从死刑立即执行改成死缓了,我手上终于活了一个。感慨万分啊。
当初辩护完,我还说只是形式,努力没有回报,以私对抗公检,基本没可能翻案。甚至还说出这次保不住一个,以后都不办刑事了。没想到,真改了。得到这个消息后,我还在交警大队,欣喜万分,发了短信给朋友共享。结果就是被剥削了RMB,555555
其实,当时的兴奋过了之后,在回家的车上,我还是忍不住流泪。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是欣慰,是鼓励,更多的是有了继续坚持的勇气。
~~~~~~~~~~~~~~~~~~~~~~~~~~~~~~~~~~~~~~~~
想起当时会见那个人,他是几个罪犯中对死亡最坦然的人,他面对我们的时候应该是不相信我们可以让他翻案 ,甚至也做好了死的准备。照例,我们都是要先安慰,给他生的希望。其实,我对于这点也很忐忑,对于生与死,生的希望其实是非常渺茫,到底对他们进行鼓励对不对,如果二审仍然是死刑,那么在有了生的希望后再破灭,这种感觉该是多么的残忍。
昨天之后,突然就开始意识到世事无常,还是在自己能做的时候做到尽力,因为结局谁都猜不到。
所以多关心身边的人,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有时候,真的只是转念之间改变命运,甚至生死。】
PS:金华的那位同学当初说,最惨的是徐父,妻子死了,儿子坐牢。他又是被害人家属又是被告人家属……现在这个同学在检察院,站到了把人往死里整的立场……因为之前小组分工的时候我曾经被分在检察院那个角色,当时体会到老是挨骂的检察官的感受了——我就是要把被告人往死里整!权衡是法院的事情,与我无关。
当年震惊全国的徐某杀母案发生在浙江金华。我大学时候从金华来的同学还说,认识徐的都说他是个乖孩子,怎么都不敢相信他会杀人,还是杀了自己的母亲。杀了之后还若无其事的参加考试……
徐被关押在杭州,我们是学法律的,所以经常有机会去探望。
很清秀的小伙。
很多“案犯”都是很让人吃惊的:他怎么会犯事?!
在南特的时候,房东说以前南特也有一幢震惊全市的灭门杀人惨案。凶手一样是个“好孩子”,认识他的人都不相信他会是个冷血杀手。
房东说,其实罪犯很少是十恶不赦的……
很多时候只是会让人很无奈,他们偏偏做出不理智的选择,害人害己。
我们老师也曾不无心痛地说起一位师兄,据说是个很优秀的人。一次口角中他杀死了自己的女友。杀了之后他没有潜逃,而是去旅行了……说是兑现和女友的承诺,只是现在只能“背着她的亡灵”同旅……他没有任何反侦查、畏罪潜逃、自首的意思,抓到后,枪毙。
刑法学了一年,那时候经常看案子。
结论是做刑事的律师会神经衰弱的……
我对朋友的博客都不太看,不过小炸的博客我倒是经常会看。办案记录是我的最爱。
【想要救一个杀了一个人的人,只是觉得他不到死刑的份.估计法援的案子这么会找事,法官会说我是背时鬼.
管他呢.做自己的.
明天开始去丽水,打算偷偷去现场查看,同事说注意安全,小心村民群殴你,因为据说好多村民联名上书要求处死罪犯,罪犯是个残疾人,拒他们村里人说驼背的人心恶.愚昧.
只是长期欺压下的反抗,只是我们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而像他那样的,除了用蛮力发泄又能怎么办.他只是反抗,并无杀人的意思.
对自己说,要客观,还是客观地来做这个案子.】
【06 年总共在我手上的死刑犯有个5个,2个死翘翘了,3个还未判。估计很危险啊。都是提供法律援助的,朋友说这些人都该死,但是我还是觉得他们有生的权利,我们判决他们死刑跟他们杀死其他人,都是剥夺他人生命,其实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生命的。我想我是支持废除死刑的。如果,那3个也死了,我估计也不想去援助了,形式而已,不去也罢。】
【突然得知,一个法援的人从死刑立即执行改成死缓了,我手上终于活了一个。感慨万分啊。
当初辩护完,我还说只是形式,努力没有回报,以私对抗公检,基本没可能翻案。甚至还说出这次保不住一个,以后都不办刑事了。没想到,真改了。得到这个消息后,我还在交警大队,欣喜万分,发了短信给朋友共享。结果就是被剥削了RMB,555555
其实,当时的兴奋过了之后,在回家的车上,我还是忍不住流泪。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是欣慰,是鼓励,更多的是有了继续坚持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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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当时会见那个人,他是几个罪犯中对死亡最坦然的人,他面对我们的时候应该是不相信我们可以让他翻案 ,甚至也做好了死的准备。照例,我们都是要先安慰,给他生的希望。其实,我对于这点也很忐忑,对于生与死,生的希望其实是非常渺茫,到底对他们进行鼓励对不对,如果二审仍然是死刑,那么在有了生的希望后再破灭,这种感觉该是多么的残忍。
昨天之后,突然就开始意识到世事无常,还是在自己能做的时候做到尽力,因为结局谁都猜不到。
所以多关心身边的人,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有时候,真的只是转念之间改变命运,甚至生死。】
PS:金华的那位同学当初说,最惨的是徐父,妻子死了,儿子坐牢。他又是被害人家属又是被告人家属……现在这个同学在检察院,站到了把人往死里整的立场……因为之前小组分工的时候我曾经被分在检察院那个角色,当时体会到老是挨骂的检察官的感受了——我就是要把被告人往死里整!权衡是法院的事情,与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