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不知道为什么,班上好像半数的学生都不喜欢他的课,大概因为她们(好像还没有男生明确表态是不是喜欢他的课)以前学的是公法那一块内容,跟droit de la mer之类的东西比较投缘,对droit maritime原本就头大,而这个老师上课又喜欢问,刨根纠底的,私法基本功不扎实的话,上课会比较痛苦了。
我一直希望是他来指导我的论文,一方面是觉得有他把关,应该可以写出一篇不错的论文;另一方面,我很喜欢droit maritime,又特喜欢他的上课方式,大概是他上课笔记很少吧。我甚至觉得以后如果我也做老师,上课的风格就应该向他看齐!估计到时候也会有不少学生对我咬牙切齿,哈哈!
论文指导课上,老师说这一年的论文要80页A4纸左右,不要超过100页,超过100页的该留着做博士论文的。但是不要少于60页,不然是拿不出去的。但是下午我跑去海商法研究中心看了一下,以前那帮子学生不知道怎么搞的,个个都写了100多页!晕~~以前没有学生写过滞期的东西,好像连航次租船都没有,我就又跑去了图书馆。考虑了一下,滞期相关的内容,无非是装卸时间(其中涉及起算、算法、中断等,起算中又涉及到港口租约、泊位租约,准备就绪通知书等等,算法中涉及“日”的定义:日历日,工作日,晴天工作日,等等。装卸时间的东西其实有非常多可写的内容)、滞期起算(装卸时间结束)、滞期中断(一旦滞期永远滞期,承运人责任等)、提单中的并入条款(这个好像就比较偏远了)。但是如果我要写滞期费(我随口说的那个),我必须写清楚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滞期费的性质。是违约还是损害赔偿?滞期条款是不是惩罚性条款?或者仅仅是赔偿性质?我知道的是,这个问题并不难解释——如果我对民法的相关理论了如指掌的话。但是我好像还没达到那个水平,还需要补习民法的相关理论。对于法国的民法理论我并不熟悉,不过听说去年有个中国人在这里学私法,虽然留级了,总是学了一年的,可以去打听他的联系方式,向他讨教一下。如果围绕滞期费来写,滞期的相关内容无疑是要非常明确的,但是那就不再是核心内容。围绕滞期费来写的话,首先是滞期费的起算(涉及装卸时间的起算、中断、终止),其次是计算(依据、计算方式),最后是结算。字数不够的话,还可以把提单的并入条款写进去,好歹涉及了是谁来支付滞期费~